第216章 咬狗正当防卫案(1 / 2)

最新网址:m.bayizww.com李世民频频点头,对罗老师赞赏有加。

这位罗老师不仅会带入受害者视角,还会带入施暴者视角,总是能够全面而细致地考虑各种因素。

若是大唐官员在量刑时能在多方面考虑案情,那大唐的法治状况定能大为改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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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朝古人瞬间懵逼了。

罗老师已经科普好几次正当防卫了,他们已经懂了正当防卫大概是怎么回事了。

这咬狗......应该不算吧。

正当防卫的对象,好歹得是个人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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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???”

各朝古人头上缓缓冒出来几个问号。

不是,同样是狗,为什么还会因为贵贱程度不一样,案件性质还不一样呢?

难道是因为案例一中的狗是野狗,野狗不会去官府告状?

而第二个案例中的狗是达官贵人饲养的狗,狗主人会去官府状告咬狗之人,所以才会有紧急避险这个说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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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朝古人嘴角一阵抽搐。

好家伙,有狗你是真咬!

谁家好人一直逮着狗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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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乐年间。

这几种咬狗情况,直接让朱家父子三代直接当场傻掉。

这几个案例分明是搞笑来的吧!

正经人谁会去咬狗啊!

那咬狗是正当防卫,把狗咬死,不会又整出来个防卫过当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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嬴政对这几个问题颇感兴趣。

他推测,后世对于正当防卫的定义,应当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。

所以咬死案例一中的狗,不算正当防卫。

案例二中的紧急避险,他不太理解。

然而,案例三就有意思了。

没有法治意识的狗,是不能犯罪的,只能沦为工具。

那如果案例中的狗是没有法治意识的人呢?

该如何界定这个人的行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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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哈?”

各朝古人只感觉自己脑瓜子好像有点不够用了,不禁开始讨论起来。

“刚才咬狗,现在咬人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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